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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合AI創始人洪祖運:智能覺醒,AI原生與律所變革

智合AI創始人洪祖運:智能覺醒,AI原生與律所變革

2026-10-22 10:31

  /朝聞通/10月17日,由福州市律師協會主辦、福州市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管理與合作促進工作委員會承辦,福州市海絲法務發展中心、廣東卓建(福州)律師事務所特别支持的“智啟海絲·法赢未來”五城律協會長圓桌會議(福州站)暨智能時代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交流會在福州舉行。來自福州、深圳、武漢、鄭州、蘇州五地律師協會的負責人及約500名律師及行業代表齊聚榕城,共同探讨智能時代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

  作為國内領先的法律科技公司——智合AI的創始人、CEO,洪祖運受邀出席,并以《智能覺醒:AI原生與律所變革》為題發表演講。演講聚焦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與律師事務所組織模式的變化,探讨法律服務如何從工具應用,進一步走向工作流程、組織管理和服務産品的系統性變革。

  以下是演講實錄,應作者要求有部分删減:

  引言:當AI已成為日常

  各位律師同仁、各位嘉賓,大家好,我是洪祖運。很高興來到福州與各位一起交流。

  今天讨論AI與法律服務的未來,或許不必再從“AI會不會進入法律行業”這樣的問題說起了。AI已經進入了律師的日常工作,成為檢索、起草、研究中的尋常工具。真正需要回答的是:這場變化最終會把行業帶向哪裡。

  福州的曆史提供了一個參照。1866年,左宗棠在馬尾創辦福州船政,造船、辦學,中國人開始系統地追趕蒸汽時代。同一年,西門子在柏林發現了自勵發電機原理,為電氣時代創造了産業條件。我們開始追趕上一場革命的時候,下一場革命已經開始。

  船政學堂的首屆學生中,有一位侯官人嚴複。他後來譯出亞當·斯密的《原富》和孟德斯鸠的《法意》,一部讨論分工與市場,一部讨論法律與制度。從船政走出的嚴複,把技術、分工與制度連在了一起。

  一百六十年後,我們又站在相似的位置上。AI是新的動力,法律服務的分工和市場将因此被重寫。不同的是,這一次中國沒有落後一個時代,而是與世界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

  圍繞這場變化,我提出五個判斷。

  一、科技革命即将結束

  這個判斷聽上去有些反直覺,所以需要先界定“結束”的含義:它不是指技術停止進步,而是指本輪大語言模型的突破期正在結束。進步仍在繼續,但其性質已經改變:從能力的躍遷,變為能力的改良。支持這一判斷的,有三方面的證據。

  第一,技術路線上,規模化的邊際收益在遞減。從GPT-3.5到GPT-4.是一次明顯的躍遷;此後,模型仍在變強,幅度卻在收窄。這兩年的主要進展,來自推理、後訓練和工具調用,更多屬于工程層面的改進。OpenAI聯合創始人伊爾亞·蘇茨克維爾2025年11月表示,2020年至2025年是“規模化的時代”,此後将重新回到“研究的時代”;圖靈獎得主楊立昆離開Meta後創辦AMI Labs,押注的是“世界模型”,而不是更大的語言模型。競争格局也在趨同:頭部模型在獨立評測中的差距往往隻有數分,開源與閉源之間的差距以月計。當最好的發動機都相差無幾,決定勝負的,就是誰能把它裝進車裡。

  第二,數據上,人類語言是有限的。研究機構Epoch AI估算,公開的人類文本存量約為300萬億個token,可能在2026年至2032年間被模型訓練用盡。更根本的限制在于,語言本身是對世界的有損壓縮:世界被人感知,感知被寫成語言,語言又被壓縮進模型,每一步都有損失。一個盲人可以聽遍所有關于紅色的描述,卻從未“看見”紅色。這一點對法律人有雙重含義:法律是高度語言化的行業,現有技術已足以深刻改變法律服務;但事實、證據、信任與責任,不在語言之中。

  第三,資本上,投入在飙升,回報在追趕。2026年,亞馬遜、微軟、谷歌、Meta四家公司的資本開支指引合計約為7.200億至7.450億美元;貝恩公司測算,到2030年,支撐算力投入所需的AI年收入仍有約8.000億美元的缺口;MIT NANDA項目的報告則顯示,約95%的企業生成式AI試點沒有産生可衡量的回報。資本的耐心有限,它會推動競争從“更大的模型”轉向“更有用的應用”。

  如果把今天放在工業革命的曆史坐标中,它更像1780年代和1880年代:關鍵技術已經可用,廣泛的生産率收益尚待組織改造。電力并不是簡單地替換蒸汽機——過去的工廠靠一根主軸帶動全部機器,電氣化之後,工廠需要重新設計成每台機器各配電機的布局。技術早已存在,生産率要等到組織改造完成才會釋放。AI同樣如此:技術已經可用,回報取決于流程、組織和激勵能否随之重構。

  因此,平台期是重做流程、組織與産品的窗口,并不是退潮。等待的人,等不來更好的機器,隻會等來更強的對手。

  二、新工業革命即将到來

  上一次,機器紡的是棉花;這一次,機器紡的是知識。

  第一次工業革命的動力是蒸汽機,工廠取代了手工作坊;第二次工業革命的動力是電力與内燃機,流水線與大企業成為新的組織形态。兩次革命有一個共同的規律:最先被改變的,是供給最受約束、市場最大的行業。這一次的動力是人工智能,最先被“工業化”的,将是金融、醫療、法律這樣的知識服務業;新的組織形态,是人機協同的專業服務。

  知識行業首當其沖,法律尤甚。Anthropic今年3月發布的研究把職業分為22個大類,比較“理論任務覆蓋率”與“實際任務覆蓋率”兩個指标。法律類職業的理論任務覆蓋率約為89%,接近九成,在22個大類中位居前列——法律工作高度語言化,律師的供給受執業資格和培養周期限制,客戶與律師之間信息不對稱明顯。但法律類職業的實際任務覆蓋率隻有約20%,相差近70個百分點。問題不在于AI不夠強,而在于AI尚未真正進入律師的工作流程:數據沒有接通,場景沒有封裝,流程沒有改造,責任也沒有安排妥當。理論與實際之間的差距,就是留給法律AI公司的空間。

  三個賽道的信号已經出現:醫療領域,OpenEvidence估值達120億美元,超過40%的美國醫生在使用;法律領域,Harvey估值約156億美元,年化收入超過4億美元,美國百強律所約八成在使用;金融領域,摩根大通向約25萬名員工開放了内部大模型平台。三者走的是同一條路:先賦能專業人士,再重構服務方式。而在這三個賽道中,法律服務的供給約束最嚴,未被滿足的需求最大,變革也将最為劇烈。

  這裡必須看到:付不起,不等于不需要。2024年自然人起訴案件約1.140萬件,其中約78%沒有律師代理;企業起訴案件約763萬件,其中約64%沒有律師代理。全國登記在冊企業6.122.6萬戶,而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單位為九十多萬家。法律服務之所以昂貴,是因為它的供給在很大程度上等于律師的工作小時數。小時數有限,價格就有地闆。這些未被滿足的需求,是一座沉默的火山。

  與此同時,供給側的約束正在全球範圍内松動:英國律師監管局批準了首家完全由AI提供服務的律所Garfield.Law;英國Lawhive收購傳統律所,被認為是AI公司收購律所的第一例;Covenant提供的有限合夥協議審查每份900美元,約為傳統價格的一成;美國Pierson Ferdinand律所擁有130多位合夥人而不設初級律師,初稿交由AI完成。這些案例對我國隻作趨勢參照——它們揭示的是:合夥制建立在“人的智力稀缺”這一前提之上,而這個前提正在松動。

  過去,法律服務按小時計費,隻有少數人負擔得起;未來,按件、按結果、按訂閱收費會越來越多,“AI+律師”可以實現規模化供給。單價會下降,需求會增長,市場總量會擴大。智能手機沒有替代電腦,它把計算帶給了從未使用過電腦的人。法律服務可能經曆類似的過程:一位律師過去服務二十家企業,未來有條件服務兩百家。

  三、律師将成為“超級個體”

  一項法律服務可以拆解為一條鍊條:了解事實、檢索研究、分析論證、起草文書、作出判斷、簽字擔責。過去,律師從頭做到尾,價格按全鍊條的工時計算。現在,前四個環節越來越多地由AI和組織完成,律師的位置正在向鍊條末端集中,即判斷與擔責。

  這一段恰恰是AI拿不走的,也是法律交給律師的。在現行執業制度下,模型不具備律師身份,也不能自行承擔受托職責;會見、出庭、簽署法律意見,都連着身份、程序和責任。對客戶負責的,必須是一位具體的律師。

  當檢索、研究、起草、審查、盡調、比對等工作都有智能體分擔,律師居中負責判斷與擔責,一名律師加上一群智能體,就是一支團隊。這就是“超級個體”。成為超級個體,需要三個條件:一是專業判斷力,律師是AI的複核者;二是駕馭AI的能力,要會拆解任務、會下達指令、會驗收成果;三是個人品牌與信任,客戶最終選擇的,是一位信得過的人。超級個體的服務半徑将從本地擴展到全國,收入結構也将從出售工時轉向出售産品。AI越強,法律功底越值錢。

  這一變化也帶來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前四個環節,曾是年輕律師學習的入口。當初稿交給AI,年輕律師的判斷力從哪裡來?我的回答是,訓練需要前移:從“寫初稿”轉向“審初稿”,讓年輕律師更早參與事實核驗、客戶溝通和方案讨論,理解AI為什麼這樣寫、哪裡寫錯了。把初稿交給AI之後,培養專業判斷的責任不是變輕了,而是更重了。

  四、律所将成為“智能組織”

  今天的許多律所,是專業人士的松散聯合。品牌共享,知識卻留在每位律師個人身上;每個案子都從零開始,律師離開,能力也随之離開。

  智能組織則不同。每辦理一個案件,經驗都會沉澱為數據、流程和可以複用的智能體能力,下一個案件從更高的起點開始。辦案、沉澱、智能體改進、交付提升、案源增加,形成一個循環。律師離開,能力留下,而且仍在生長。

  關鍵詞是“進化”。智能組織不是一次性的數字化改造,而是一個越用越聰明的系統。AI的收益将歸于擁有數據、流程和知識沉澱的組織;知識隻存在于個人身上的律所,沒有可供AI學習的東西。松散聯合是加法,智能組織是複利。AI不會淘汰律所,它淘汰的是“松散”。

  智能組織可以用一個公式概括:統一的數據,加标準化的流程,加沉澱的知識,再加人機協同的分工。律所不必一步到位地改制,可以分三步起步:第一步,讓律師先用起來,把AI引入每天的檢索、起草與歸納;第二步,把精品案件沉澱為場景能力,從一個業務組、一個場景開始;第三步,讓分配機制獎勵貢獻組織資産的人,因為知識和數據已經是組織的資産。

  在這一過程中,律所會出現法律知識工程師、法律AI評測、流程設計等新的崗位。律所的競争力,将從“擁有多少好律師”轉向“把好律師的經驗變成了多少組織能力”。過去,律所出售的是律師的時間;未來,律所出售的是組織的能力。

  五、法律AI将成為“基礎設施”

  電氣化初期,每家工廠都要自建發電機;電網出現之後,電力成為公用事業,工廠隻需專注于生産。法律AI将扮演法律服務的“電網”角色:模型接入、法律數據、工程化、場景能力、本地部署與合規,這些能力不需要每一家律所獨立建設。它的邊界同樣清楚:不取代律師的簽字與擔責。

  把後三個判斷連起來,是一個清晰的分工結構:基礎設施賦能智能組織,智能組織賦能超級個體,超級個體服務客戶。三層之間是分工,不是競争。

  智合AI正是朝這個方向演進的,大緻經曆了四個階段:1.0階段是ChatBot,解決的是“回答問題”;2.0階段是工作台,為法律研究、合同審查、文書起草、法律檢索等場景預設工作流,像律師的工具箱;3.0階段是Agent,理解意圖、規劃拆解任務、按需調用各種能力,從“回答問題”到“完成任務”,是一次質的變化;4.0階段是我們正在探索的方向——Agent+律師網絡,Agent完成可以标準化的工作,在需要專業判斷、執業資質和責任承擔的節點,按需調度真人律師,最終交付可交付、可擔責的成果。

  從回答問題,到完成任務,再到交付可擔責的結果,這是智合AI希望成為的法律服務基礎設施。這條路徑仍在建設中,需要在真實業務中接受檢驗;但它的目标是明确的:讓法律服務人人可及。

  結語:覺醒的不應該隻是機器

  1898年,嚴複譯述的《天演論》出版。“物競天擇,适者生存”,喚醒了一代中國人的變革意識。今天,推動時代變化的力量換了一個名字,叫人工智能。它不會等待任何人準備好。

  本文提出的五個判斷,可以概括為一條從技術到産業的線索:科技革命即将結束,技術競争的重心正在轉移;新工業革命即将到來,知識服務開始産業化;律師将成為超級個體;律所将成為智能組織;法律AI将成為基礎設施。從技術突破到産業變革,從超級個體到智能組織,最終以法律AI基礎設施,讓專業服務人人可及。

  智能已經覺醒。覺醒的,不應該隻是機器,更應該是我們。

  謝謝大家。

消息來源: 朝聞通新聞稿發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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