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2015年春晚“搶紅包”引發全民關注、全民參與,這便是“互聯網+”引發的新廣告模式,傳統意義上廣告影響消費者的過程是認知——理解——偏好——購買意願——購買行動。而新的廣告傳播形态下,廣告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演變成互動式,即為引發關注——産生興趣——主動搜索——購買行動——分享體驗。
在這種新型互動關系中,最核心的要素是“話題”與“體驗”。“話題”描述的是廣告的傳播層面,決定了傳播的廣度,“體驗”屬于行動層面,強調的是傳播的深度。無話題不傳播,無體驗不行動。“搶紅包”分享祝福就是“話題”,“搖一搖”就是互動,就是“體驗”。因此,搶紅包能引發全名參與。廣告與營銷之間的邊界逐漸模糊,相互滲透。在新的廣告傳播生态下,廣告公關化、廣告事件化、廣告新聞化、廣告内容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廣告與媒體的邊界也在逐漸淡化。傳統的媒體“二次銷售”理論已經失效,媒體的内容和廣告融為一體,直接兜售給受衆和廣告主。信息越繁雜,媒體越多樣,越需要凸顯個性,彰顯不可替代的價值,找到自己的“專屬領地”。有人用距離來區别不同的媒體,如手機大概是13厘米,電腦是30厘米,電視是3米,戶外媒體是30米。距離越近,卷入度越高;距離越遠,互動創意空間越大,傳播勢能越強。找準自己的“專屬領地”,就是占據了市場的戰略高地。
雖然新的廣告傳播改變了很多,但關鍵還是内容。内容要從傳統的“議程設置”轉變為“議題設置”,在議題中尋找話題,尋找引爆的可能。但從引爆到火爆,還要靠創意。這又回到了原點,創意永遠是廣告的核心。
據統計,2014年傳統的廣告投放模式已産生嚴重下滑,海爾等企業宣布2015年将繼續減少在傳統媒體的廣告投放,2015年的央視廣告招标競購大會最終落寞收場。 在新的廣告模式下,傳播易推動更多的“互聯網+”相關項目,為更多中小型企業發展提供更優惠的服務。一起攜手跨進“互聯網+”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