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金所代銷項目逾期一事掀起了互聯網金融領域一件不大不小的浪潮。該項目為大同證券“同吉9号資管項目”,金額為1.39億元人民币。底層資産為中小闆上市公司龍力生物的流動性資金貸款。
據了解,該項目本應于12月7日到期,本息兌付,但直至新聞發稿仍未兌付。對于未兌付原因,相關人員表示,為龍力生物對外融資未及時到賬導緻的流動性問題。此外,大同證券表态,公司人員駐紮在龍力生物公司現場,企業也正在積極籌措資金,龍力生物的高管也一直能聯系上。
此事一出,不少投資者開始擔心,基金尚且如此,網貸又如何呢?網貸風生水起之時,各家平台為吸引投資者,紛紛推出了風險準備金。目的就是在借款人逾期後,對投資者本息進行先行兌付,給投資者一劑強心劑。随後,監管越來越嚴,相關部門要求打破剛性兌付。
今年3月,北京監管部門向各網貸平台下發了一份名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及整改要求》的文件,其中文件中明确規定,不得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具體做法如設立風險準備金、保證金、備付金等提供擔保是明令禁止的。同時,文件還規定,各網貸平台要對投資者實行必要的風險提示和投資者教育,也就是說,風險自擔,平台不得擔保風險但要提示風險。
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彙局五部委發布了《關于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針對資管業務存在的多層嵌套、杠杆不清、監管套利、剛性兌付等問題,設定了統一的标準規制。《指導意見》要求,金融機構對資管産品實行淨值化管理,淨值生成應當符合公允價值原則,及時反映基礎資産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明晰風險,同時改變投資收益超額留存的做法,管理費之外的投資收益應全部給予投資者,讓投資者盡享收益,并此基礎上自擔風險。
可以明确一點,讓行業回歸本質,讓投資者明晰相關風險并且獨立承擔,是監管層面的核心要求。
不過,投資者似乎并不買賬。他們認為,作為平台方,出現任何逾期行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比如新聞中的陸金所,雖然是代銷産品,但陸金所收取了3.5%的管理費,産品出現逾期,顯然平台方存在管理不善造成的疏忽責任。就好比有人在購物網站上買到了假冒僞劣産品,第一時間是找平台進行索賠,而不是直接找廠家。
是金融就存在風險,但金融能夠走到今天,就在于金融的風險被各個參與者共同分擔了。像平台上挂靠的産品,首先平台方就要做好嚴格的信調,對于融資方進行詳細的風險測評以及還款能力研究。逾期風險大的項目,是根本不應當出現在平台上的。另外,當逾期出現,平台方作為信息中介,必然要承擔連帶責任,而不是袖手旁觀。
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平台仍然延續了剛性兌付,比如宜人貸的質保服務專款,還有平台為每個合同項目購買保險,為的是保證投資人正當權益。因為,對于一個普通投資者來講,讓他自己去追回逾期款項,實在是難上加難。
不過,也有不少平台打破剛性兌付,像人人貸、PPmoney等平台已經下線風險保證金,目的就是擁抱合規。網貸平台雲錢袋發言人表示,實際上,這是未來網貸甚至是互聯網金融的趨勢,風險轉移到投資者身上并不意味着平台不再承擔風險。而且,取消風險保證金後,平台會轉而尋找第三方進行承保。因為,對于現階段的互聯網金融投資者來講,他們的風險承擔能力顯然不足。